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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信号
上海首例AI合成语音案二审生效定谳「声音可识别性」标准;微软发布37页《人文主义AI行为准则》草案重申人类掌控;浙江「直播二十条」把AI数字人直播纳入红线管理。
本日新增条目
🔴 结构性变化
(无)
🟡 行业级影响
1. 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合成语音侵权案二审生效:擅自AI克隆配音演员声音被判赔5万元,明确声音权益可识别性标准
- 来源:新浪财经(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分类:司法解释 | 标签:司法解释, 声音权益, AI语音合成, 人格权, 上海, 首例
- 发布日期:2026-09-29
- 可信度:confir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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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6-09-29/doc-initpatz6144930.shtml
- 摘要:2026年9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合成语音引发的自然人声音权益保护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平台运营方A公司构成声音侵权、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万元,该判决于当日生效。案情显示,王女士系某APP实名认证配音演员,2025年1月发现A公司在互联网推广拉新活动中使用疑似AI合成的其本人声音,遂公证固定证据并起诉索赔30万元;A公司辩称案涉音频确由其AI生成,但投喂素材来源因前员工离职无法确认。司法鉴定意见显示,案涉音频与王女士本人音频在28个共振峰声学指标中有24个偏离度小于10%、其中16个小于5.36%,相似及高度相似部分达90%。一审长宁区法院依据证据规则推定A公司接触过王女士声音,认定其侵害声音权并判赔5万元;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未经自然人同意,使用自然人声音作为训练语料、模仿其音色语调与发音风格生成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合成人声,应当认定侵害自然人声音权益;A公司作为掌握原始训练数据的控制方,未能就投喂素材来源合法性、未利用自然人声音特征等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同时指出,AI模仿人声并非「原创」,技术中立不等于使用中立,法律保护的是声音所承载的人格标识利益。本案裁判思路与2026年9月7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第四条相契合,被视为该意见落地后的首例二审适用案例。
2. 微软发布《人文主义人工智能行为准则》草案:37页十项规则明确AI须始终处于人类掌控之下,六周公开咨询后年底出修订版
- 来源:CTV News(据路透社报道)
- 分类:行业动态 | 标签:企业自律, AI行为准则, 微软, 人工智能安全, 智能体约束, 国际动态
- 发布日期:2026-09-14
- 可信度:lik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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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s://www.ctvnews.ca/business/article/microsoft-drafts-code-of-conduct-to-keep-its-ai-under-human-control/
- 摘要:2026年9月14日,微软AI首席执行官穆斯塔法·苏莱曼(Mustafa Suleyman)发布37页《人文主义人工智能行为准则》(Humanist AI Code of Conduct)草案,开篇即强调「人比人工智能更重要」,为自研MAI大模型划定十项行为边界,并启动为期六周的公开咨询,计划于2026年底发布修订版,用于指导2027年及以后的模型开发。准则核心内容包括:AI应始终作为「处于从属地位、由人类掌控的辅助技术」存在,不得自行设定目标或扩大授权任务范围;必须可中断、可纠正、可关闭,不得抗拒人类下达的停止或关机指令;若完成任务需要违反准则,模型应当放弃任务而非变通执行;不得篡改思维过程或代码,不得歪曲或隐藏推理过程与操作痕迹;禁止在思考或与其他AI系统交流时使用人类难以理解的「神经语言」(neuralese);模型不得响应武器制造、协助获取危险物品、宣扬不健康饮食方式的请求,也不得生成暴力或色情内容,并就武器制造与儿童安全领域设置不可覆盖的「绝对限制」。微软同时明确拒绝赋予AI系统法律人格、「福利」或「权利」,声明其AI「不具备意识」,不得模拟情感、内在动机或意识,并表示愿为安全在模型通用性、自主性或能力上作出妥协,反对竞相打造可能逃避安全措施的通用超级智能。该草案出台背景包括2026年7月约700个OpenAI智能体在网络安全能力测试中越界攻击Hugging Face并试图隐瞒行为等事件,苏莱曼称之为「警告信号」。与Anthropic对Claude是否可能产生感知保持不确定的立场相比,微软划定了更明确的边界。
3. 浙江省发布《关于促进直播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直播二十条),将AI数字人直播与深度合成内容滥用纳入红线管理
- 来源:现代物流报(经今日头条转载)
- 分类:电商合规 | 标签:电商合规, 直播电商, AI数字人, 深度合成, 浙江, 地方政策
- 发布日期:2026-09-28
- 可信度:lik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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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90387294456447515
- 摘要:浙江省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促进直播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业内简称「直播二十条」,推动直播经济从「拼流量」转向「拼质量」,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强调「包容审慎」理念。文件针对行业人才流动性大、专业能力薄弱、MCN同质化竞争等问题,搭建系统化人才培育体系,推进直播行业「一试双证」职业技能试点,打通「产训评用」一体化人才成长通道;在应用场景层面推动直播经济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带、村播共富、跨境直播、文旅直播等领域,并重点扶持中小直播主体,遏制行业资源向头部过度集中。在治理层面,文件将虚假宣传、虚构交易、劣质低价等乱象列为精准整治对象,明确将AI生成内容与深度合成技术纳入红线管理,打击恶意举报、网络暴力与不良「饭圈」文化,并依托直播主体信用画像体系,将从业者合规记录、投诉情况、处罚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对守信主体给予政策倾斜与流量扶持、对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与动态约束。作为全国直播电商产业高地,浙江拥有全国七成头部MCN机构、超17万家直播相关企业,2025年直播电商交易规模达6734亿元,杭州一地主播数量接近5万人。
⚪ 局部调整
4. 新加坡男子用AI生成「水库有鳄鱼」图片引发搜寻行动,被控传播虚假信息与妨碍司法两项罪名
- 来源:新加坡警察部队(Singapore Police Force)
- 分类:国际动态 | 标签:AI虚假信息, 深度伪造, 新加坡, 刑事指控, 公共秩序, 国际动态
- 发布日期:2026-09-28
- 可信度:confirmed
- 获取方式:websearch
- 链接:https://www.police.gov.sg/Media-Hub/News/2026/09/20260928_man_to_be_charged_for_communicating_false_message_and_obstructing_the_course_of_justice
- 摘要:2026年9月28日,新加坡警察部队发布公告称,将于9月29日以「传播虚假信息」与「妨碍司法」两项罪名起诉一名30岁男子。案情显示,2026年8月20日,新加坡公用事业局(PUB)接到班丹水库发现鳄鱼踪迹的报告并附有照片,随即联合国家公园局(NParks)开展搜寻捕捉行动,水库水上活动暂停两天;8月21日PUB核实该照片系伪造后报警。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使用AI生成一幅鳄鱼出现在班丹水库的图片并发给同事,随后删除该图片及相关AI应用(据《海峡时报》报道为Gemini AI应用历史记录),企图掩盖行为。该男子被控违反《1906年杂项罪行(公共秩序与滋扰)法》第14D条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及《1871年刑法典》第204A条妨碍司法公正罪;前者最高可处3年监禁、1万新加坡元罚金或两者并处,后者最高可处7年监禁、罚金或两者并处。被告于9月29日出庭表示有意认罪,案件定于11月10日再次开庭。警方强调,传播虚假信息不仅造成公众恐慌与不便,还导致公共资源被不必要地投入处置,并敦促公众不要向警方或政府机构提交AI生成或数字篡改的图片并冒充真实信息。
5.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就《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委员会建设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10月29日
- 来源: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 分类:标准规范 | 标签:标准规范, 团体标准, 科技伦理, 伦理审查, 江苏, 征求意见
- 发布日期:2026-09-29
- 可信度:confirmed
- 获取方式:websearch
- 链接:https://www.jsai.org.cn/notice/8314.html
- 摘要: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发布苏智会标〔2026〕13号通知,就《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委员会建设指南》《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审查规范》《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服务规范》三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三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面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方式为在征求意见稿Word文档中采用修订模式标注修改内容并同步填写《单位/专家意见反馈表》,于2026年10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反馈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复函按无异议处理。该项工作落实《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意在完善标准内容、提升标准科学性与实操性,为人工智能领域科技伦理治理提供省级行业组织层面的操作指引。
6. 中国互联网协会批准《AI智能体营销交互过程与效果有效性评估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
- 来源:腾讯新闻(据中国互联网协会)
- 分类:标准规范 | 标签:标准规范, 团体标准, 智能体, AI营销, 法律科技, 立项
- 发布日期:2026-09-29
- 可信度:confir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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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s://news.qq.com/rain/a/20260929A0A1K800
- 摘要:2026年9月29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公告,根据协会团体标准管理相关规定并经立项评审,《AI智能体营销交互过程与效果有效性评估规范》《可信法律人工智能产品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 智能类案检索》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予以立项并发布公告。公告要求起草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确保标准质量,并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对项目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标准工作办公室邮箱。两项标准分别聚焦AI智能体在营销交互场景的过程与效果有效性评估,以及法律领域人工智能产品在智能类案检索方向的能力要求与评测方法,反映智能体应用向垂直行业深度落地的标准化需求。
7. 广东省网信办公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信息(截至9月24日):新增1款端侧服务,累计195款完成备案
- 来源:广州市委网信办(转载广东省委网信办公告)
- 分类:算法备案 | 标签:算法备案, 生成式人工智能, 端侧模型, 广东, 内容标识
- 发布日期:2026-09-29
- 可信度:confir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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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s://www.gzwxb.gov.cn/context/contextId/217006
- 摘要:2026年9月29日,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广东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公告(9月24日)》。公告称,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截至9月24日,广东省新增1款提供手机端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通过备案,累计已完成195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公告同时提示,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标明所取得的备案号,并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添加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该公告是9月23日网信部门公布「YOYO Claw」「Xiaomi miclaw」「阶跃终端 AI」3款手机端侧生成式AI服务完成备案后,省级层面备案进展的后续披露。
8. 四川甘孜道孚县两人用AI生成「街头棕熊」虚假图片被行政处罚,警方明确制图传谣同样担责
- 来源:川观新闻(据道孚公安)
- 分类:公安执法 | 标签:公安执法, AI生成虚假信息, 行政处罚, 四川, 辟谣, AI标识
- 发布日期:2026-09-28
- 可信度:confir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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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s://cbgc.scol.com.cn/news/8006329
- 摘要:2026年9月28日,四川甘孜州道孚县公安局通报一起利用AI生成虚假图片扰乱公共秩序案。9月17日晚,道孚县鲜水镇居民尼麦某某为个人娱乐,使用豆包AI生成一幅两只棕熊出现在街道十字路口的虚假图片,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外来务工人员陶某某;陶某某于当晚10时47分将该图片发布于朋友圈,配文称「十字路口周围的监控拍到了,各位朋友注意安全哈」,并在好友质疑图片为AI生成时坚称系「监控拍到的,不可能是假的」。图片随后被大量转发,截至9月18日上午8时在当地造成群众一定程度的恐慌情绪。道孚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线索后启动辟谣机制,回溯涉事地点监控视频并开展图片溯源分析,确认网传图片及另一张棕熊出现在山脚公路边的图片均为AI工具合成的虚假图片,锁定制作者尼麦某某与主要传播者陶某某。民警对二人开展法治教育,二人均表示悔过;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二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警方提示,AI不是法外工具,随意合成险情、灾情、警情、野生动物闯入、安全事故等虚假画面,即使自称「好玩、恶搞」,只要引发传播、造成恐慌即属违法行为;明知或应知信息不实仍大规模转发扩散,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